译文
帝京当年是多么地繁华热闹,回想起来,使人无限地伤感;李师师也老了,漂泊流落在湖湘的(de)民间。
南风把大山吹成平地,天帝派天吴移来了海水。
因此,我们的山林感到非常羞耻,山涧感到非常惭愧,秋桂不飘香风,春萝也不笼月色。西山传出(chu)隐逸者的清议,东皋传出有德者的议论。
黄帝说:“到了中午一定要抓紧曝晒,拿着刀子一定要赶紧宰割。”现在要使治安之道顺利而稳妥地推行,是十分容易的。假使不肯及早(zao)行动,到头来就要毁掉亲骨肉,而且还要杀他们的头,这(zhe)难道同秦朝末年的局势还有什么区别吗?凭着天子的权位(wei),趁着当今的有利时机,靠着上天的帮助,尚且对转危为安、改乱为治的措施有所顾虑,假设陛下处在齐桓公的境地,大概不会去联合诸侯匡正天下吧?我知道陛下一定不能那样做的。假如国家的局势还像从前那样,淮阴侯韩信还统治着楚,黥布统治着淮南,彭越统治着梁,韩王信统治着韩,张敖统治着赵,贯高做赵国的相,卢绾统治着燕,陈还在代国,假令这六七个王公都还健在,在这时陛下继位做天子,自己能感到安全吗?我判断陛下是不会感到安全的。在天下混乱的年代,高祖和这些王公们共同起事,并没有子侄亲属的势力做为依靠。这些王公走运的就成了亲近的侍从,差一点的仅当个管理宫中事务的官员,他们的才能远不及高祖。高祖凭着他的明智威武,即位做了天子,割出肥沃的土地,使这些王公成为诸侯王,多的有一百多个城,少的也有三四十个县,恩德是优厚的了,然而在以后的十年当中,反叛汉朝的事发生了九次。陛下跟这些王公,并没有亲自较量过才能而使他们甘心为臣的,也不是亲自封他们当诸侯王的。即使高祖也不能因此而得到一年的安宁,所以我知道陛下更不能得到安宁的。不过,上面这些情况,还有可以推托的理由,说是“关系疏远”。那就请允许我试着谈谈那些亲属诸侯王吧。假如让齐悼惠王统治着齐,楚元王统治着楚,赵王统治着赵,幽王统治着淮阳,恭王统治着梁,灵王统治着燕,厉王统治着淮南,假如这六七位贵人都还健在,在这时陛下即皇帝位,能使天下太平吗?我又知陛下是不能的。像这些诸侯王,虽然名义上是臣子,实际上他们都怀有老百姓那种兄弟关系的想法,大概没有不想采用天子的制度,而把自己当做天子的。他们擅自把爵位赏给别人,赦免死罪,甚至有人乘坐天子的黄屋车。他们不执行汉朝的法令。即使执行了,像厉王那样的不守法的人,命令他都不肯听从,又怎么能招他来呢!幸而召来了,法律怎么能施加到他身上呢!动了一个近亲,天下诸王都环视着惊动起来。陛下的臣子当中即使有冯敬那样勇敢的人,但是他刚开口揭发诸侯王的不法行为,刺客的匕首已经刺进他的胸膛了。陛下虽然贤明,谁能和您一起来治理这些人呢?所以说,关系疏远的诸侯王必定危险,关系亲近的诸侯王也一定作乱,这是事实所证明了的。那些自负强大而发动叛乱的异姓诸侯王,汉朝已经侥幸地战胜他们了,可是却没有改变酿成叛乱的制度。同姓诸侯王也袭用了这种做法,发动叛乱,如今已有征兆了,形势又完全回复到以前那种状态!灾祸的变化,还不知道要转移到何处,英明的皇帝处在这种情况下,尚且不能使国家安宁,后代又将怎么办呢!
古殿傍边吴王种植的花草,深深宫院里美女穿戴着的晋朝样式的绮罗绸缎的服装。
孔子说;“古时有记载说:‘克制自己,回到礼仪上来,这就是仁。’说得真好啊!楚灵王如果能象这样,岂会在乾溪受辱?”
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
黄昏时登楼而望,只见杏花在微寒中开放,一钩斜月映照着小楼的栏杆。一双燕子归来,两行大雁北飞,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号角声。
清澈的江水曲折地绕村流过,长长的夏日里,村中的一切都显得幽雅。
雨后初晴,傍晚淡烟弥漫,碧绿的春水涨满新池。双燕飞回柳树低垂的庭院,小小的阁楼里画帘高高卷起。
老子说:“古代太平之世达到极盛时期的时候,虽然邻国的百姓彼此望得见,鸡犬之声彼此听得见,但人们各自以为自家的食物最香甜,衣裳最漂亮,习俗最安适,职业最快乐。以至于老死也不相往来。”要是谁以此为目标,而在近代去涂饰堵塞老百姓的耳目,使他们再回复到往古的时代,那就几乎是行不通的了。太史公说:神农以前的事,我已无从考知了。至于《诗经》、《尚书》所记载的虞、夏以来的情况,还是可以考知的:人们的耳朵、眼睛要竭力享受声、色之乐,嘴里要吃尽各种美味。身体安于舒适快乐,而心里又羡慕夸耀有权势、有才干的光荣。这种风气浸染民心已经很久了。即使用高妙的理论挨家挨户去劝导,到底也不能使他们改变,所以,对于人民最好的做法是顺其自然,其次是因势利导,再其次是进行教育,再其次是制定规章,限制他们的发展。而最坏的做法是与民争利。
一定要爱惜(xi)自己那芳香的心,不要轻易地盛开,姑且让桃花李花在春风中尽情绽放吧!
春风中一株株杨柳树,沿着御河两岸呈现出一片绿色。
注释
⑦豫:安乐。
③六丁: 认为六丁(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丁丑)为阴神,为天帝所役使;道士则可用符箓召请,以供驱使,道教中的火神。 翻译
⑿全要领:免于斩戮之刑。要,通“腰”。领,脖颈。古时罪重则腰斩,罪轻则戮颈,砍头。
92.黕(dan3胆):污垢。
(97)退有后言——当面不敢说,却在背后议论是非。
57.惭怍:惭愧。
以为鬼物:因黄石公的事迹较为离奇,语或涉荒诞,故有人认为他是鬼神之类,王充《论衡·自然》:“或曰······张良游泗水之上,遇黄石公,授公书。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
17.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