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敌虏可摧,胡星将灭,要将胡虏彻底消灭。
我在朋友家里看(kan)下棋。一位客人屡次输掉,我讥笑他计算失误,总是想代替他下棋,认为他不及自己。过一会儿,客人请求和我下棋,我颇为轻视他。刚刚下了几个棋子,客人已经取得主动形势。棋局快到中盘的(de)时候,我思考得更加艰苦,但是客人却轻松有余。终局计算双方棋子,客人赢我十三子。我很惭愧,不能够说出一句话。以后有人邀请我观看下棋,我只默默地坐着看。 现在的读书人读古人的书,常常诋毁古人的错误;和现在的人相处,也喜欢说别人的错误。人本(ben)来就不能够没有错误,但是试试彼此交换位置来相处,客观地衡量一下,自己真的没有一点失误吗?自己能够知道别人的过失却不能看到自己的过失。自己能够指出别人的小失误但是不能看到自己的大失误,自己检查自己的失误尚且没有闲暇,哪里有时间议论别人呢! 棋艺的高低,是有标准的,下错了一步棋,人们都看得见,即使想回护以前的错误也是隐瞒不了的。事(shi)理方面的问题,人人都赞成自己认为正确的,人人反对自己认为不正确的。现在世间没有孔子那样圣人,谁能断定真正的正确与错误?那么别人的失误未必不是有所得,自己没有失误未必不是大失误,但是人们彼此互相讥笑,没有停止的时候,简直连看棋的人都不如了!
什么地方可以看见中原呢?在北固楼上,满眼都是美好的风光。从古到今,有多少国家兴亡大事呢?不知道。往事连绵不断,如同没有尽头的长江水滚滚地奔流不息。
贺知章酒后骑马,晃晃悠悠,如在乘船。他眼睛昏花坠入井中,竟在井底睡着了。
因为和君私奔所以很久不与家乡通消息,如今悲愤羞愧无法归乡。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jie)合在一起罢了。
天鹅的遭遇还是其中的小事啊,蔡灵侯也是这样。他南游高丘,北登巫山,在茹溪河畔饮马,吃湘江的鲜鱼。他左手抱着年轻的爱妾,右手搂着心爱的美女,和她们一起奔驰在高蔡的路上,而不把国家的安危当作正事。可是没想到子发正从楚王那里接受了攻打蔡国的命令,最后他自己被红绳拴上去见楚王。
“过去先王的教诲,即使认真遵行还恐怕有所差池(chi)。像这样荒废先王的遗教、抛弃先王的法度、蔑视先王的分职、违背先王的政令,那凭什么来保守国家呢?地处大国的中间而不仰仗先王的遗教、法度、分职、政令,能够支持长久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长江之水,悠悠东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止,自己的相思离别之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歇。只希望你的心思像我的意念一样, 就一定不会辜负这互相思念的心意。
怎么那样秾丽绚烂?如同唐棣花般美妍。为何喧闹不堪欠庄重?王姬出嫁车驾真壮观。
应该知道北方正当烽烟四起,再也不能随着春风回归家园。
注释
⑴岭:指大庾岭,五岭之一,在今江西大余县和广东南雄县交界处,因岭上多梅花,也称梅岭。辞国:离开京城。国:国都,指长安。
身残处秽:指因受宫刑而身体残缺,兼与宦官贱役杂处。
相(xiāng)呼:相互叫唤。
3、运:国运。
41.向隅:面对墙角(哭泣)。《说苑》:“今有满堂饮酒者,有一人独索然向隅哭泣……”后人用“向隅”,含有哭泣的意思。
先汉:西汉。 兴隆:兴盛。
⑦归云:喻归思。唐薛能《麟中寓居寄蒲中友人》诗:“边心生落日,乡思羡归云。更在相思处,子规灯下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