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不(bu)经意看洛阳平原,到处都是安禄山兵。
(有一个)姓刘的一个人(ren)是某一个乡里(li)的寡妇,养育(有)一个孩子。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晚上点着蜡烛在织机上纺织,整年都像这(zhe)样。邻居中有穷困的人,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然而她孩子不理解,心里有怨言。母亲告诫他,说:“和别人相处要善良,是做人的根本,谁没有紧急的事情呢?”母亲(指刘氏)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大家不仅给他衣服,并且为(wei)他砍树建造房屋,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
碑的意思,是表示悲哀。古时候用绳子将棺木吊进墓穴安葬,安葬时用大木头垫在棺材下面,系上绳索,以便搬动棺材。后人在木头上写明死者的生平事迹来表彰他的功业德行,于是留下它不舍得丢掉,碑的名称由此得来。从秦汉以后,有功业德行、施政办事的活着的人,也为他立碑,并且把木头换成了石头,这就失去了原来的用处。我为野庙立碑,并不是有什么施政办事的功业德行可以记述,只不过悲伤农民竭尽他们的力量来供奉野庙里泥塑木雕的神像罢了。 瓯越一带有侍奉鬼神的传统习俗,山顶水边有很多不该祭祀的祭供。那些庙中供奉的神像,外表威武果断、黝黑硕大的,就称将军;和气谨慎、白皙年少的,就称某郎:老妇人外貌庄重而有威严,就称姥;妇女面容艳丽的,就称姑。供举神像的地方,厅堂建筑得很宽敞,台阶筑得很高,左右种植着十分茂密的古树,女萝和茑萝在上面遮蔽了阳光,猫头鹰在树木间筑巢。神庙两廊中的神用车马和随从差役,众多繁杂,奇形怪状。农民们自己塑造了这些神像,又对这些神鬼偶像感到害怕,跑来祭祀唯恐落在后面。大的杀牛来祭祀,其次杀猪来祭杞,小的也不下于杀狗、鸡、鱼和菽来祭祀。平时祭祀用的家畜和酒食,宁可家里缺少,也不能(neng)让神像缺少。如果有一天不勤勉,灾祸就随之降临,老人小孩,家畜牛马都战战兢兢的。疾痛死丧,农民不认为恰巧遇到这个时候!自己不明白生老痛死的规律,全部归结到了神身上。 虽然这样,如果按照古代的礼制来衡量,就不合事理;但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过。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活着的时候能够抵御大灾,抵抗大患,他死后就该享用活着的人的祭祀吗?野庙里供奉的无名的神像,不能同抵御祸患死后受到祭祀的神相比,这是明显不合乎古代礼制的地方。现在也有威武果断、体格硕大的人,也有和气谨慎、青春年少的人。登上台阶,举行大型酒宴,耳听音乐演奏,口吃精美食品,乘车骑马,被仆从包围的人都是这样的。解除人民的沉重苦难,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这些他们不曾放在心上。百姓必须供奉的东西,一天不勤勉,就派出凶悍的官吏,滥用酷刑,强迫他们去做事。贪官污吏与无名之神相比,谁给人民带来的灾祸严重?平时国(guo)家没有事情,这些人一直被视为贤士良臣。一旦国家有大的祸患,应当报效国家的时候,却昏乱害怕,遇到危险即仓惶逃遁,乞求作囚徒都来不及。这是戴着礼帽会说话的泥塑木雕罢了,又为什么责备那些真的泥塑木雕呢!所以说,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的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 文章写完了,写一首诗,作为文章的总结:徒具形体的土木鬼神,偷窃我百姓的酒食祭品,本来就没有什么名分;智慧才能与泥塑木雕一般的官吏,偷窃我君主的俸禄官位,怎么能让人效法呢?俸禄优厚官位崇高,酒食祭品却非常微薄。神享用祭品,谁说他不对?看着我立的碑,知道我的碑文情感多么伤悲。
造一座这样的堂屋费钱上百万,那郁郁勃勃的气象上凌云烟。
游春的人们,兴趣正浓,哪管春天将去。丰乐亭前,人来人往,落花遍地。
柏树高耸云雾飘来气接巫峡,月出寒光高照寒气直通岷山。
从何处得到不死之药,却又不能长久保藏?
我已经栽培了很多春兰,又种植香草秋蕙一大片。
西风猎猎,市上的酒旗迎风招展;细雨濛濛,到处有金色的菊花怒放。
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
小小少年,小小和尚,名号怀素。你的草书堪称风格迥异,独步天下。
其曲(qu第一声)中(zhòng)规
山上的树重重遮住了远望的视线,江流曲折就像九转的回肠。
梅花盛开的时候可以使被遗弃者见之有感而落泪,也可以使钟情的人触景兴怀而勃发。
我不能到河桥饯别相送,江边树相依偎远含别情。
杨家气焰很高权势无与伦比,切勿近前以免丞相发怒斥人!
注释
15、之:的。
⑦羽化:谓成仙,即“变化飞升”之意。
⑥莫愁:女子名。《旧唐书·音乐志》:“《莫愁乐》,出于《石城乐》。石城有女子名莫愁,善歌谣,《石城乐》和中复有‘莫愁’声,故歌云:‘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两桨,催送奠愁来。’”
吴质:即吴刚。《酉阳杂俎》卷一:“旧言月中有桂,有蟾蜍。故异书言月桂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斫之,树创随合。人姓吴名刚,西河人,学仙有过,谪令伐树。”
⒈红毛国:明、清时有些人称英国、荷兰国为“红毛国”。据《明史·和兰传》及《清史稿·邦交志》,自明 万历中,荷兰海商始借船舰与中国往来。迄崇帧朝,先后侵扰澎湖、漳州、 台湾、广州等地,强求通商,但屡遭中国地方官员驱逐,不许贸易;惟台湾 一地,荷兰人以武力据守,始终不去。清顺治间,荷兰要求与清政府建交,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其后清廷施行侮禁。二十二年,荷兰以助剿郑成功父 子功,首请开海禁以通市,清廷许之,乃通贸易。本篇所记,系据作者当时 传闻,时、地未详。
①《东光》佚名 古诗:东方发亮,即天明。
含乳:乳头
⑷山翁:即山简。《全唐诗》校:“一作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