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de)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xiang)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村里一个喜(xi)欢多事的年轻人,养着一只蟋蟀,自己给它取名叫“蟹壳青”,(他)每日跟其他少年斗(蟋蟀)没有一次不胜的。他想留着它居为奇货来牟取暴利,便抬高价格,但(dan)是也没有人买。(有一天)少年直接上门来找成名,看到成名所养的蟋蟀,只是掩着口笑,接着取出自己的蟋蟀,放进比试的笼子里。成名一看对方那只蟋蟀又长又大,自己越发羞愧,不敢拿自己的小蟋蟀跟少年的“蟹壳青”较量。少年坚持要斗,但成名心想养着这样低劣的东西,终究没有什么用处,不如让它斗一斗,换得一笑了事。因而把两个蟋蟀放在一个斗盆里。小蟋蟀趴着不动,呆呆地象个木鸡,少年又大笑。(接着)试着用猪鬣撩拨小蟋蟀的触须,小蟋蟀仍然不动,少年又大笑了。撩拨了它好几次,小蟋蟀突然大怒,直往前冲,于是互相斗起来,腾身举足,彼此相扑,振翅叫唤。一会儿,只见小蟋蟀跳起来,张开尾,竖起须,一口直咬着对方的脖颈。少年大惊,急忙分开,使它们停止扑斗。小蟋蟀抬着头振起翅膀得意地鸣叫着,好像给主人报捷一样。成名大喜,(两人正在观赏)突然来了一只鸡,直向小蟋蟀啄去。成名吓得(站在那里)惊叫起来,幸喜没有啄中,小蟋蟀一跳有一尺多远。鸡又大步地追逼过去,小蟋蟀已被压在鸡爪下了。成名吓得惊慌失措,不知怎么救它,急得直跺脚,脸色都变了。忽然又见鸡伸长脖子扭摆着头,到跟前仔细一看,原来小蟋蟀已蹲在鸡冠上用力叮着不放。成名越发惊喜,捉下放在笼中。
魂魄归来吧!
躺在床上辗转不能睡,披衣而起徘徊在前堂。
登上蛾眉亭凭栏望远,只见牛渚山峭壁如削、倚天而立,上有飞瀑千尺悬空奔流,泻入滔滔长江。那眉梢眉尖凝聚不解的愁与恨,到什么时候才能消散?
在金字题名的榜上,我只不过是偶然失去取得状元的机会。即使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君王也会一时错失贤能之才,我今后该怎么办呢?既然没有得到好的机遇,为什么不随心所欲地游乐呢!何必为功名患得患失?做一个风流才子为歌姬谱写词章,即使身着白衣,也不亚于公卿将相。
九州大地如何安置?河流山谷怎样疏浚?
周公的精义孔子的思想教导投入钻研中。
姑娘的容光像早晨的太阳,谁不爱慕她动人的容颜?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que)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quan)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在大沙漠里握雪成团而食,夜里拂去沙土露宿于旷野。
送行时亲戚眼里噙着泪水,朋友们依依不舍攀着车辕。
桂树丛生啊在那深山幽谷,枝条弯弯啊纠结缠绕在一起。
楼台深处,富贵人家还在轻歌曼舞,那轻轻的歌声和管乐声还不时地弥散于醉人的夜色中。夜已经很深了,挂着秋千的庭院已是一片寂静。
世间的草木勃勃的生机,自然顺应了美好的季节。
回忆我在南阳的时侯,就承蒙你给予我以国士之恩。
那些什么名贵的五花良马,昂贵的千金狐裘,把你的小儿喊出来,都让他拿去换美酒来吧,让我们一起来消除这无穷无尽的万古长愁!
注释
14.昔:以前
⑹意气:豪情气概。
(13)易:交换。
西安北部)一役,死数万人。十年(751),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率兵八万进攻南诏(辖境主要在今云南),军大败,死六万人。为补充兵力,杨国忠遣御史分道捕人,连枷送往军所,送行者哭声震野。这首诗就是据上述情况写的。这是一首乐府诗。题目是诗人自拟的。
⑿役王命:从事于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