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阵子·春景
见人初解语呕哑,不肯归眠恋小车。 一夜娇啼缘底事,为嫌衣少缕金华。
横铺豹皮褥,侧带鹿胎巾。借问何为者,山中有逸人。
日头欲出未出时,雾失江城雨脚微。天忽作晴山卷幔,云犹含态石披衣。烟村南北黄鹂语,麦垅高低紫燕飞。谁似田家知此乐,唿儿吹笛跨牛归?
小梅枝上东君信。雪后花期近。南枝开尽北枝开。长被陇头游子、寄春来。年年衣袖年年泪。总为今朝意。问谁同是忆花人。赚得小鸿眉黛、也低颦。
玉鏚初蹈厉,金匏既静好。"
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 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
洪歆式就,介福攸归。送乐有阕,灵驭遄飞。"
寂寞掩柴扉,苍茫对落晖。鹤巢松树遍,人访荜门稀。绿竹含新粉,红莲落故衣。渡头烟火起,处处采菱归。
江上数株桑枣树,自从离乱更荒凉。那堪旅馆经残腊,只把空书寄故乡。典尽客衣三尺雪,炼精诗句一头霜。故人多在芙蓉幕,应笑孜孜道未光。
胜赏信多欢,戒之在无荒。"
日落松风起,还家草露晞。云光侵履迹,山翠拂人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花貌年年溺水滨,俗传河伯娶生人。 自从明宰投巫后,直至如今鬼不神。
"获陪翠辇喜殊常,同涉仙坛岂厌长。
七夕年年信不违,银河清浅白云微,蟾光鹊影伯劳飞。每恨蟪蛄怜婺女,几回娇妒下鸳机,今宵嘉会两依依。
潮落江平未有风,扁舟共济与君同。时时引领望天末,何处青山是越中。
千载长天起大云,中唐俊伟有刘蕡。孤鸿铩羽悲鸣镝,万马齐喑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