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孟子)说:“那么,小国本来不可以与大国为敌,人少的国家本来不可以与人多的国家为敌,弱国本来不可以与强国为敌。天下的土地,纵横各一(yi)千多里的(国家)有九个,齐国的土地总算起来也只有其中的一份。以一份力量去降服八份,这与邹国和楚国打仗有什么不同呢?还是回到根本上来吧。(如果)您现在发布政令施行仁政,使得天下当官的都(du)想到您的朝廷来做官,种田的都想到您的田野来耕作,做生意的都要(把货物)存放在大王的集市上,旅行的人都想在大王的道路上出入,各国那些(xie)憎恨他们君主的人都想跑来向您申诉。如果像这样,谁还能抵挡您呢?”
大散关的皑皑白雪足有三尺厚,往事如梦回想昔日为我弄织机。
你喜欢随身携带两个皎洁超出荷花的美女,到处游玩。
君主的尊贵,就好像宫殿的厅堂,群臣就好像厅堂下的台阶,百姓就好像平地。所以,如果设置多层台阶,厅堂的侧边远离地面,那么,堂屋就显得很高大;如果没有台阶,厅堂的侧边靠近地面,堂屋就显得低矮。高大的厅堂难以攀登,低矮的厅堂就容易受到人的践踏。治理国家的情势也是这样。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设立了等级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朝外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下面还有官师、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级分明,而天子凌驾于顶端,所以,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俗话说:“欲投鼠而忌器。”这是个很好的比喻。老鼠靠近器物,人们怕砸坏器物都不敢扔东西打它,更何况那些接近皇帝的尊贵大臣呢!君主用廉耻礼(li)义来约束正人君子,所以对大臣只能命令他自杀而不对他用戮刑。因此,刺额、割鼻子等伤残肢体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员身上,因为他们离君主不远。按照礼的规定:臣子不能察看为君主驾车的马匹年岁大小,用脚踢了为君主驾车的马所吃的草料,就要受到处罚;见到君主用的扶几和手杖就要起身;在路上遇到君主的辇车就要下车恭候;进入宫殿的正门就得小步快走;对于君主的宠臣,即使犯了罪,也不对他施加杀戮之刑,这是尊敬君主的缘故。这样做是为了及早防止臣下对君主有不敬行为,是为了尊重大臣,勉励他们保持节操。现在从诸侯王、列侯到三公等高级官员,都是天子理应郑重地以礼相待的人物,相当于古代天子所称的伯父、伯舅,而如今却使他们与平民百姓一样接受刺额、割鼻、剃须发、剁脚、笞打、辱骂、斩首示众等刑罚,这样不是正如厅堂没有台阶一样吗?遭受杀戮的人不是太接近皇帝了吗?不讲廉耻伦理,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不是会虽处于朝廷之上却有像刑徒罪隶那样无耻之心了吗?至于秦二世被杀的望夷官事变,秦二世亲近被判重罪的赵高,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结果。
他灵巧敏捷赛过猿猴,又勇猛轻疾如同豹螭。听说国家边境军情紧急,侵略者一次又一次进犯内地。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guai)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臣听说,古代的君子,和朋友断绝交往,也决不说对方的坏话;忠臣含冤离开本国,也不为自己表白。臣虽然不才,也曾多次受过君子的教诲,只是恐怕大王轻信左右的谗言,因此冒昧回信说明,希望您多加考虑。”
“太白”“天狼”失守,薛举加倍猖狂。
雨过天晴山腰间大象出没,阳光灼热潭水里水蛭浮现。
五更的风声飕飗枕上觉,一年的颜状变化镜中来。
山峰座座相连离天还不到一尺;枯松老枝倒挂倚贴在绝壁之间。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昨夜在巫山下过夜,满山猿猴,连梦里都仿佛听到它们的哀啼。
颜真卿公改变书法创造新意,字体筋骨强健如秋日雄鹰。
有人问我平生的功业在何方,那就是黄州、惠州和儋州。
我也是一个布衣之士,胸怀报国忧民之情。
注释
7、山染句:谓山峰染成青黛色,如同美人的长眉毛。
⑷俱:都
⑵一曲新词酒一杯:此句化用白居易《长安道》诗意:“花枝缺入青楼开,艳歌一曲酒一杯”。一曲,一首。因为词是配合音乐唱的,故称“曲”。新词,刚填好的词,意指新歌。酒一杯,一杯酒。
(11)三吴:泛指吴地,具体说法较多。
(187)劳于求贤,逸于任用——努力去找贤才,任用他们办事,自己就省力了。
13.山楼:白帝城楼。
239. 有所不受:有时(可以)不接受。吕昌莹《经传衍义》:“有所,谓有时也。”以:连词,所连接的后一部分表示前面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
2.逾: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