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在游览九仙山时,听到了当地儿歌《陌上花》。乡亲们说:吴越王钱假的(de)妻子每年春天一定回到临安,钱王派人送信给王妃说:“田间小路上鲜花盛开,你可迟些(xie)回来。”吴人将这些话编成歌儿,所含情思婉转动人,使人听了心神凄然(ran),然而它的歌词比较粗俗、浅陋,因此给它换掉,而成以下三首诗。田间小路上的花儿开了,蝴(hu)蝶在花丛中飞呀飞,江山还没有更改呀,往昔的主人早已更替。
回过头去呼唤一代英主虞舜大帝,只见虞舜的寝陵苍梧之地正生起一片愁云。痛惜啊!当年穆王与王母在昆仑瑶池饮酒作乐,竟然喝到夜幕降临到昆仑山头。
那个殷商纣王自身,是谁使他狂暴昏乱?
弹筝美人用金杯劝我饮酒,谓我年轻,前程未知当自勉。
寂静中愈感觉清晖可弄,玉真仙女下降到翠微峰。
香炉峰升起一轮红日,飞瀑映照幻化成彩虹。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you)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一般说来各种事物处在不平静的时候就会发出声音:草木本来没有声音,风摇动它就发出声响。水本来没有声音,风震荡它就发出声响。水浪腾涌,或是有东西在阻遏水势;水流湍急,或是有东西阻塞了水道;水花沸腾,或是有火在烧煮它。金属石器本来没有声音,有人敲击它就发出音响。人的语言也同样如此,往往到了不得不说的时候才发言。人们唱歌是为了寄托情思,人们哭泣是因为有所怀恋,凡是从口中发出而成为声音的,大概都有其不能平静的原因吧! 音乐,是人们心中郁闷而抒发出来的心声,人们选择最适合发音的东西来奏乐。金、石、丝、竹、匏、土、革、木这八种乐器,是各类物质中发音最好的。上天对于一年四季也是这样,选择最善于发声的事物借它来发声。因此春天让百鸟啁啾,夏天让雷霆轰鸣,秋天让虫声唧唧,冬天让寒风呼啸。一年四季互相推移变化,也一定有其不能平静的原因吧? 对于人来说也是这样。人类声音的精华是语言,文辞对于语言来说,又是它的精华,所以尤其要选择善于表达的人,依靠他们来表达意见。在唐尧、虞舜时,咎陶、禹是最善于表达的,因而借助他俩来表达。夔不能用文辞来表达,他就借演奏《韶》乐来表达。夏朝的时候,太康的五个弟弟用他们歌声来表达。殷朝善于表达的是伊尹,周朝善于表达的是周公。凡是记载在《诗经》、《尚书》等儒家六种经典上的诗文,都是表达得很高明的。周朝衰落时,孔子这类人表达看法,他们的声音洪大而传播遥远。《论语》上说:“上天将使孔子成为宣扬教化的人。”这难道不是真的吗?周朝末年,庄周用他那广大无边的文辞来表达。楚国是大国,它灭亡时候的情景靠着屈原的创作来表达。臧孙辰、孟轲、荀卿等人用他们的学说来表达。杨朱、墨翟、管夷吾、晏婴、老聃、申不害、韩非、慎到、田骈、邹衍、尸佼、孙武、张仪、苏秦这些人,都通过各自的主张来表达。秦朝的兴起,李斯是表达者。在汉朝,司马迁、司马相如、扬雄,是其中最善于表达的人。此后的魏朝、晋朝,能表达的人及不上古代,可是也并未绝迹。就其比较好的人来说,他们作品的声音清轻而虚浮,节奏短促而急迫,辞藻艳丽而伤感,志趣颓废而放旷;他们的文辞,杂乱而没有章法。这大概是上天厌弃这个时代的丑德败行而不愿照顾他们吧?为什么不让那些善于表达的人出来表达呢! 唐朝建立以后,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都凭他们的出众才华来表达心声。其后还活着的人当中,孟郊开始用他的诗歌来表达感情。这些作品超过了魏晋,有些经过不懈的努力已达到了上古诗作的水平。其他作品也都接近了汉朝的水准。同我交往的人中间,李翱、张籍大概是最引人注目的。他们三位的文辞表达确实是很好的。但不知道上天将应和他们的声音,使他们作品表达国家的强盛呢,还是将让他们贫穷饥饿,愁肠百结,使他们作品表达自身的不幸遭(zao)遇呢?他们三位的命运,就掌握在上天的手里了。身居高位有什么可喜的,身沉下僚有什么可悲的!东野将到江南地区去就任县尉,心里好像有想不开的地方,所以我讲这番命由天定的话来解开他心中的疙瘩。
不知道五柳先(xian)生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字。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把这个作为号了。他安安静静,很少说话,也不羡慕荣华利禄。他喜欢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生性喜爱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他这种境况,有时摆了酒席叫他去喝。他去喝酒就喝个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竟然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遮挡不住严寒和烈日,粗布短衣上打满了补丁,盛饭的篮子和饮水的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还是安然自得。常常写文章来自娱自乐,也稍微透露出他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从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语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这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因为自己抱定的志向而感到无比的快乐。不知道他是无怀氏时代的人呢?还是葛天氏时代的人呢?
我东西漂泊,一再奔走他乡异土,今日歇脚阆州,来悼别你的孤坟。
一阵阵轻冷的晚风,夹着城楼上画角凄厉的嘶鸣,把我吹醒。夜幕降临,重门紧闭,更显得庭院中死一般的寂静。正心烦意乱、心绪不宁,哪料到那溶溶的月光,把邻院中荡秋千的少女倩影送入我的眼里。
为何长大仗弓持箭,善治农业怀有奇能?
几处早出的黄莺争着飞向阳光温暖的树木上栖息,谁家新来的燕子衔着泥在筑巢。
注释
⒇杜甫是一个“自比稷与契”、“穷年忧黎元”的诗人,这时又正作左拾遗,面对着这灾难深重的“黎元”,而且自己还喝着他们的酒,哪得不叹?哪得不仰天而叹以至泪流满面呢?
讲论文义:讲解诗文。
②花骢:骏马。
③赚得:骗得。
(14)兴:助长。力:勤,努力。
斯之不远〕这不太远了。斯,代词,这,指春天的景色。
⑥鲜克及:很少能够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