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经过(guo)隆中,斜阳下的(de)桑麻绿油油的,秋风高歌,非常凄凉。假如世上没有徐庶则一定没有庞统,这(zhe)些夭折的英雄们。本来谋划攻取荆门,静静等待他们的战功。在栗地中转悠了一圈,竟然(ran)发现没有了道路。
我来到安阳,随后到了陕邑的外城。通(tong)过了漫涧和渎谷,在曹阳的郊野稍事休息。优美的土一望无垠,这是一片很古老的遗址。它是周公,召公分治之(zhi)地,也就是周南,召南交界之处。《诗经》中的《麟趾》顺承着《关雎》,《驺虞》照应了《鹊巢》。我很痛心于汉末的天下大乱,皇帝流亡在外而形成了四分五裂的局面。万恶滔天的董卓把府库洗劫一空,挟持着天子飘流在外,使得尊严神圣的天子,在道路奔波中思绪万千。李榷,郭汜又(you)要天子重新返回,当初已经同意了的事情又要反悔。追上了天子后便发生了激战,向着天子的车辆发射箭镝。令人痛心的是援助天子的百官,都在用尽气力后而战死。在兵刃之下出现了身首分离的惨状,胸腑也被箭射得洞穿。有的挽起衣袖跑到了岸边,有的撩起衣襟跳到了河里。可叹的是船只太小了,由于争先恐后想要攀登船舷而被砍掉的手指竟有一把一把的。
平生的抱负全部落空,忧愁歌吟,决不是想优游退隐。
如果自己见识低下,就像矮人看戏似的,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对戏的好坏心中没有定数,只是随声附和罢了。说明评论事物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
夏、商、周三王朝之所以能长期维持统治,其原因就在于它们创设了教育、辅导太子的这套制度。到秦朝却不是这样。秦朝的风俗本来就不崇尚谦让,它崇尚的是奸诈;本来就不崇尚礼义,它崇尚的是刑罚。秦始皇派赵高做胡亥的老师,教他学习断案判刑。胡亥所学的,不是斩首级、割鼻子,就是灭人家的三族。所以,胡亥头天当上皇帝,第二天就用箭射人,把忠心进谏的人说成诽谤朝廷,把有远见卓识的人说成妖言惑众,他把杀人看做割草一样。难道说这仅仅是胡亥天性凶残恶毒吗?主要是赵高诱导胡亥学习的内容不符合正道的缘故。
推开碧纱窗,让那古琴的琴声再优雅一点,飘得再远一点?
原野的泥土释放出肥力,
汉武帝曾经十分宠爱阿娇,为她筑造金屋让她居住。武帝对她娇宠万分,即使她的唾沫落下,也会被看做像珠玉那样珍贵。娇宠到极点,恩爱也就停歇了,武帝对她的情意渐渐停歇淡薄。阿娇被贬长门后,即使与武帝的寝宫相距很近,武帝也不肯回车,在阿娇那里暂时停留。雨落之后再不会飞上天空,覆水也难再收回。武帝与阿娇的情意,各自东西。往日美丽的芙蓉花,今日成为凄凉的断根之草。如果凭借姿色侍奉他人,相好的日子是十分短暂的。
回想起昔曰的欢会依旧激情似火,只可惜已成旧事花残叶落。昨夜栖息在树上斜枝的雌鸟声声悲鸣把我从梦中惊醒望着银河吹歌。
先皇帝在延和殿召见,你慷慨激昂,纵横议论,得到了皇上的激赏。
臣听说关于朋党的言论,是自古就有的,只是希望君主能分清他们是君子还是小人就好了。 大概君子与君子因志趣一致结为朋党,而小人则因利益相同结为朋党,这是很自然的规律。但是臣以为:小人并无朋党,只有君子才有。这是什么原因呢?小人所爱所贪的是薪俸钱财。当他们利益相同的时候,暂时地互相勾结成为朋党,那是虚假的;等到他们见到利益而争先恐后,或者利益已尽而交情淡漠之时,就会反过来互相残害,即使是兄弟亲戚,也不会互相保护。所以说小人并无朋党,他们暂时结为朋党,也是虚假的。君子就不是这样:他们坚持的是道义,履行的是忠信,珍惜的是名节。用这些来提高自身修养,那么志趣一致就能相互补益。用这些来为国家做事,那么观点相同就能共同前进。始终如一,这就是君子的朋党啊。所以做君主的,只要能斥退小人的假朋党,进用君子的真朋党,那么天下就可以安定了。 唐尧的时候,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结为一个朋党,君子八元、八恺等十六人结为一个朋党。舜辅佐尧,斥退“四凶”的小人朋党,而进用“元、恺”的君子朋党,唐尧的天下因此非常太平。等到虞舜自己做了天子,皋陶、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同时列位于朝廷。他们互相推举,互相谦让,一共二十二人结为一个朋党。但是虞舜全都进用他们,天下也因此得到大治。《尚书》上说:“商纣有亿万臣,是亿万条心;周有三千臣,却是一条心。”商纣王的时候,亿万人各存异心,可以说不成朋党了,于是纣王因此而亡国。周武王的臣下,三千人结成一个大朋党,但周朝却因此而兴盛。后汉献帝的时候,把天下名士都关押起来,把他们视作“党人”。等到黄巾贼来了,汉王朝大乱,然后才悔悟,解除了党锢释放了他们,可是已经无可挽救了。唐朝的末期,逐渐生出朋党的议论,到了昭宗时,把朝廷中的名士都杀害了,有的竟被投入黄河,说什么“这些人自命为清流,应当把他们投到浊流中去”。唐朝也就随之灭亡了。 前代的君主,能使人人异心不结为朋党的,谁也不及商纣王;能禁绝好人结为朋党的,谁也不及汉献帝;能杀害“清流”们的朋党的,谁也不及唐昭宗之时;但是都由此而使他们的国家招来混乱以至灭亡。互相推举谦让而不疑忌的,谁也不及虞舜的二十二位大臣,虞舜也毫不猜疑地进用他们。但是后世并不讥笑虞舜被二十二人的朋党所蒙骗,却赞美虞舜是聪明的圣主,原因就在于他能区别君子和小人。周武王时,全国所有的臣下三千人结成一个朋党,自古以来作为朋党又多又大的,谁也不及周朝;然而周朝因此而兴盛,原因就在于善良之士虽多却不感到满足。 前代治乱兴亡的过程,为君主的可以做为借鉴了。
“丰盛的酒席还未撤去,舞女和乐队就罗列登场。
神思恍惚啊望着远方,只见江水啊缓缓流淌。
回家的日子要落在春回大地北飞的雁群之后了,但是想回家的念头却在春花开放以前就有了。
嵇康谨启:过去您曾在山嵚面前称说我不愿出仕的意志,我常说这是知己的话。但我感到奇怪的是您对我还不是非常熟悉,不知是从哪里得知我的志趣的?前年我从河东回来,显宗和阿都对我说,您曾经打算要我来接替您的职务,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实现,但由此知道您以往并不了解我。您遇事善于应变,对人称赞多而批评少;我性格直爽,心胸狭窄,对很多事情不能忍受,只是偶然跟您交上朋友罢了。近来听说您升官了,我感到十分忧虑,恐怕您不好意思独自做官,要拉我充当助手,正像厨师羞于一个人做菜,要拉祭师来帮忙一样,这等于使我手执屠刀,也沾上一身腥臊气味,所以向您陈说一下可不可以这样做的道理。 我从前读书的时候,听说有一种既能兼(jian)济天下又是耿介孤直的人,总认为是不可能的,现在才真正相信了。性格决定有的人对某些事情不能忍受,真不必勉强。现在大家都说有一种对任何事情都能忍受的通达的人,他们外表上跟一般世俗的人没有两样,而内心却仍能保持正道,能够与世俗同流合污而没有悔恨的心情,但这只是一种空话罢了。老子和庄周都是我要向他们学习的人,他们的职位都很低下;柳下惠和东方朔都是通达的人,他们都安于贱职,我哪里敢轻视议论他们呢!又如孔子主张博爱无私,为了追求道义,即使去执鞭赶车他也不会感到羞愧。子文没有当卿相的愿望,而三次登上令尹的高位,这就是君子想救世济民的心意。这也是前人所说的在显达的时候能够兼善天下而始终不改变自己的意志,在失意的时候能够独善其身而内心不觉得苦闷。从以上所讲的道理来看,尧、舜做皇帝,许由隐居山林,张良辅助汉王朝,接舆唱着歌劝孔子归隐,彼此的处世之道是一致的。看看上面这些人,可以说都是能够实现他们自己志向的了。所以君子表现的行为、所走的道路虽然各不相同,但同样可以达到相同的目的,顺着各自的本性去做,都可以得到心灵的归宿。所以就有朝廷做官的人为了禄位,因此入而不出,隐居山林的人为了名声,因此往而不返的说法。季札推崇子臧的高尚情操,司马相如爱慕蔺相如的气节,以寄托自己的志向,这是没有办法可以勉强改变的。每当我读尚子平和台孝威传的时候,对他们十分赞叹和钦慕,经常想到他们这种高尚的情操。再加上我年轻时就失去了父亲,身体也比较瘦弱,母亲和哥哥对我很娇宠,不去读那些修身致仕的经书。我的性情又比较懒惰散漫,筋骨迟钝,肌肉松弛,头发和脸经常一月或半月不洗,如不感到特别发闷发痒,我是不愿意洗的。小便常常忍到使膀胱发胀得几乎要转动,才起身去便。又因为放纵过久,性情变得孤傲散漫,行为简慢,与礼法相违背,懒散与傲慢却相辅相成,而这些都受到朋辈的宽容,从不加以责备。又读了《庄子》和《老子》之后,我的行为更加放任。因此,追求仕进荣华的热情日益减弱,而放任率真的本性则日益加强。这像麋鹿一样,如果从小就捕捉来加以驯服养育,那就会服从主人的管教约束;如果长大以后再加以束缚,那就一定会疯狂地乱蹦乱跳,企图挣脱羁绊它的绳索,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顾;虽然给它带上金的笼头,喂它最精美的饲料,但它还是强烈思念着生活惯了的茂密树林和丰美的百草。 阮籍嘴里不议论别人的过失,我常想学习他但没有能够做到;他天性淳厚超过一般人,待人接物毫无伤害之心,只有饮酒过度是他的缺点。以致因此受到那些维护礼法的人们的攻击,像仇人一样的憎恨他,幸亏得到了大将军的保护。我没有阮籍那种天赋,却有傲慢懒散的缺点;又不懂得人情世故,不能随机应变;缺少万石君那样的谨慎,而有直言不知忌讳的毛病。倘若长久与人事接触,得罪人的事情就会每天发生,虽然想避掉灾祸,又怎么能够做得到呢?还有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之间都有一定的礼法,国家也有一定的法度,我已经考虑得很周到了,但有七件事情我是一定不能忍受的,有两件事情是无论如何不可以这样做的:我喜欢睡懒觉,但做官以后,差役就要叫我起来,这是第一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喜欢抱着琴随意边走边吟,或者到郊外去射鸟钓鱼,做官以后,吏卒就要经常守在我身边,我就不能随意行动,这是第二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做官以后,就要端端正正地坐着办公,腿脚麻木也不能自由活动,我身上又多虱子,一直要去搔痒,而要穿好官服,迎拜上级官长,这是第三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向来不善于写信,也不喜欢写信,但做官以后,要处理很多人间世俗的事情,公文信札堆满案桌,如果不去应酬,就触犯礼教失去礼仪,倘使勉强应酬,又不能持久,这是第四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不喜欢出去吊丧,但世俗对这件事情却非常重视,我的这种行为已经被不肯谅解我的人所怨恨,甚至还有人想借此对我进行中伤;虽然我自己也警惕到这一点而责备自己,但是本性还是不能改变,也想抑制住自己的本性而随顺世俗,但违背本性又是我所不愿意的,而且最后也无法做到像现在这样的既不遭到罪责也得不到称赞,这是第五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不喜欢俗人,但做官以后,就要跟他们在一起办事,或者宾客满坐,满耳嘈杂喧闹的声音,处在吵吵闹闹的污浊环境中,各种千奇百怪的花招伎俩,整天可以看到,这是第六件我不能忍受的事情。我生就不耐烦的性格,但做官以后,公事繁忙,政务整天萦绕在心上,世俗的交往也要化费很多精力,这是第七件我所不能忍受的事情。还有我常常要说一些非难成汤、周武王和轻视周公、孔子的话,如果做官以后不停止这种议论,这件事情总有一天会张扬出去,为众人所知,必为世俗礼教所不容,这是第一件无论如何不可以这样做的事情。我的性格倔强,憎恨坏人坏事,说话轻率放肆,直言不讳,碰到看不惯的事情脾气就要发作,这是第二件无论如何不可以这样做的事情。以我这种心胸狭隘的性格,再加上上面所说的九种毛病,即使没有外来的灾祸,自身也一定会产生病痛,哪里还能长久地活在人世间呢?又听道士说,服食术和黄精,可以使人长寿,心里非常相信;又喜欢游山玩水,观赏大自然的鱼鸟,对这种生活心里感到很高兴;一旦做官以后,就失去了这种生活乐趣,怎么能够丢掉自己乐意做的事情而去做那种自己害怕做的事情呢? 人与人之间相互成为好朋友,重要的是要了解彼此天生的本性,然后成全他。夏禹不强迫伯成子高出来做官,是为了成全他的节操;孔子不向子夏借伞,是为了掩饰子夏的缺点;近时诸葛亮不逼迫徐庶投奔蜀汉,华歆不硬要管宁接受卿相的位子,以上这些人才可以说始终如一,是真正相互了解的好朋友。您看直木不可以做车轮,曲木不能够当椽子,这是因为人们不想委屈它们原来的本性,而让它们各得其所。所以士、农、工、商都各有自己的专业,都能以达到自己的志向为快乐,这一点只有通达的人才能理解,它应该是在您意料之中的。不能够因为自己喜爱华丽的帽子,而勉强越地的人也要去戴它;自己嗜好腐烂发臭的食物,而把死了的老鼠来喂养鸳雏。我近来正在学习养生的方法,正疏远荣华,摒弃美味,心情安静恬淡,追求“无为”的最高境界。即使没有上面所说的“九患”,我尚且不屑一顾您所爱好的那些东西。我有心闷的毛病,近来又加重了,自己设想,是不能忍受所不乐意的事的。我已经考虑明确,如果无路可走也就算了。您不要来委屈我,使我陷于走投无路的绝境。 我刚失去母亲和哥哥的欢爱,时常感到悲伤。女儿才十三岁,男孩才八岁,还没有成人,而且经常生病。想到这些就十分悲恨,真不知从何说起!我现在但愿能过平淡清贫的生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随时与亲朋友好叙说离别之情,谈谈家常,喝一杯淡酒,弹一曲琴,这样我的愿望就已经满足了。倘使您纠缠住我不放,不过是想为朝廷物色人,使他为世所用罢了。您早知道我放任散漫,不通事理,我也以为自己各方面都不及如今在朝的贤能之士。如果以为世俗的人都喜欢荣华富贵,而唯独我能够离弃它,并以此感到高兴;这样讲最接近我的本性,可以这样说。假使是一个有高才大度,又无所不通的人,而又能不求仕进,那才是可贵的。像我这样经常生病,想远离世事以求保全自己余年的人,正好缺少上面所说的那种高尚品质,怎么能够看到宦官而称赞他是守贞节的人呢!倘使急于要我跟您一同去做官,想把我招去,经常在一起欢聚,一旦来逼迫我,我一定会发疯的。若不是有深仇大恨,我想是不会到此地步的。 山野里的人以太阳晒背为最愉快的事,以芹菜为最美的食物,因此想把它献给君主,虽然出于一片至诚,但却太不切合实际了。希望您不要像他们那样。我的意思就是上面所说的,写这封信既是为了向您把事情说清楚,并且也是向您告别。嵇康谨启。
故乡遍地都是衰败的枯草,好友相别实在是令人伤悲。
王师如苍鹰威武成群高飞,谁使他们同心会集?
有人说:“韩公远离京城约万里,而贬官到潮州,不到一年便回去了,他死后有知的话,是不会深切怀念潮州的,这是明摆着的。”我说:“不是这样的,韩公的神灵在人间,好比水在地上,没有什么地方不存在。而且潮州人信仰得特别深厚,思念得十分恳切,每当祭祀时,香雾缭绕,不由涌起悲伤凄怆的感觉,就象见到了他,好比挖一口井得到了水,就说水只在这个地方,难道有这个道理的吗?”元丰七年,皇帝下诏书封韩公为昌黎伯,所以祠庙的匾额上题为“昌黎伯韩文公之庙。”潮州人请我书写他的事迹刻在石碑上,因此作首诗送给他们,让他们歌唱着祭祀韩公,歌词说:
在武帝祠前的乌云将要消散,雨过天晴仙人掌峰一片青葱。
惭愧呀我空有耳朵一双,对音乐太外行不懂欣赏。
不需要别人夸它的颜色好看,只需要梅花的清香之气弥漫在天地之间。
注释
[20]异日:另外的。
⑻沛然:朱熹《集注》云:"雨盛貌."
(15)《史记》: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神仙居之。
绣轴:绘有彩饰的车轴。此指车驾之华贵。
⑸城下(xià):郊野。
业:以······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