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如今天下尽是创伤,我的(de)忧虑何时才能结束啊!
自从与君离别以后,仿佛俯仰之间春花就(jiu)换了秋枝条。
燕子衔着湿泥忙筑巢,暖和的沙子上睡着成双成对的鸳鸯。江水碧波浩荡,衬托水鸟雪白羽毛,山峦郁郁苍苍,红花相映,便要燃烧。
一只离群孤雁,不(bu)想饮水,不肯进食,只是低飞哀叫,思念追寻它的同伴。
齐景公喜欢捕鸟。有一次,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鸟,就命令烛邹管理鸟。不久,鸟逃跑了。齐景公气坏了,决定亲手杀掉他。晏子说(shuo):“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于是召见烛邹,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说:“烛邹!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却让鸟逃跑了,这是第一条罪行;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这是第二条罪行;让诸侯听到这件事,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这是第三条罪行。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请杀死烛邹。”景公说:“不用处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yi)愤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们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shi)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身在异乡的客人刚一听到鸣叫,就不由自主抬起手臂,听任泪水沾湿衣袖;
希望这台子永远牢固,快乐的心情永远都不会结束。
女歧借着缝补衣服,而且与浇同宿一房。
秋风凌清,秋月明朗。
堤坝上的绿草含水带露,远处的房屋在如烟春色(se)的掩映下若隐若现。雨后天色变晴,江水开阔,到处都是萋萋的芳草。离乡宦游的才子年少成名,他穿上及地的青色章服,衣服颜色与嫩绿的草色互相映衬,十分相宜。
像周代汉代能再度中兴,是靠像周宣王、汉光武帝那样的明哲。
十五岁才舒展眉头,愿意永远和你在一起。
(孟子)说:“没有长久可以维持生活的产业而常有善心,只有有志之士才能做(zuo)到,至于老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就没有长久不变的心。如果没有长久不变的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没有不做的了。等到(他们)犯了罪,随后用刑法去处罚他们,这样做是陷害人民。哪有仁爱的君主掌权,却可以做这种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致于饿死。这样之后督促他们做好事。所以老百姓跟随国君走就容易了。如今,规定人民的产业,上不能赡养父母,下不能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也总是生活在困苦之中,坏年景免不了要饿死。这样,只把自己从死亡中救出来,恐怕还不够,哪里还顾得上讲求礼义呢?大王真想施行仁政,为什么不回到根本上来呢?(给每家)五亩地的住宅,种上桑树,(那么)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上丝织的衣服了;鸡、小猪、狗、大猪这些家畜,不要失去(喂养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人就可以有肉吃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因劳役)耽误了农时,八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重视学校的教育,反复地用孝顺父母,尊重兄长的道理叮咛他们,头发斑白的老人便不会再背着、顶着东西在路上走了。老年人穿丝衣服吃上肉,老百姓不挨饿受冻,如果这样还不能统一天下,那是没有的(事情)。”
注释
犹:尚且。
12、蛊虿(gǔ chài):害人的毒虫,这里是阴谋毒害人的意思。蛊,传说把许多毒虫放在一起,使互相咬杀,最后剩下不死的叫蛊,以为可用来毒害人。虿,是古书中说的蝎子一类毒虫。
⑼誉:通“豫”,安乐。
118.大鸟何鸣:大鸟指王子侨尸体变成的大鸟。王逸《章句》:“崔文子取王子侨之尸,置之室中,覆之以弊篚(fěi),须臾则化为大鸟而鸣,开而视之,翻飞而去,文子焉能亡子侨之身乎?言仙人不可杀也。”
45.动:辄。钲(zhèng):《周礼·考工记》:“凫氏为钟鼓,上谓之钲。”注:“钟腰之上,居钟体之正处曰钲。”那末垆钲,当也指垆腰之正处。屈:挫。
钩:衣服上的带钩。